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详情

辨清角色扮演套路 警惕冒充身份类诈骗

来源:南宁日报    时间:2023-08-25 10:19:16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南宁日报记者朱新韬

冒充身份类诈骗,是指不法分子为了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利用各种身份对自己伪装后实施诈骗。不法分子身份多变、套路多样,令人防不胜防,南宁反诈骗中心民警提醒,市民应提高警惕,学会辨别冒充身份类的诈骗。

冒充工商、税务等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诈骗。诈骗分子通过向企业、商铺负责人发送包含“营业执照过期”等内容的诈骗短信,引诱受害人点击短信中的钓鱼网站并填写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以此盗取受害人银行卡里的钱。

冒充网店客服。不法分子在获取受害人的网购信息后,冒充网店客服联系受害人,先准确说出受害者的购物信息博取信任,之后谎称商品有质量问题要进行多倍赔偿,再以提升账户信用额度、退款失误等为由,诱导受害人从借贷平台借款并向其账号转账,或诱导受害人扫描二维码直接转账。

冒充公检法。诈骗分子会自称“公安机关民警”等,谎称受害人名下的银行卡涉嫌洗钱、诈骗等,要求其配合调查;再准确说出受害人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并通过聊天工具发送逮捕证、通缉令等材料,进一步击溃受害人的心理防线,然后循序渐进向受害人索要银行卡号、验证码等信息,最终骗取钱款。

冒充军人、消防官兵采购物资。诈骗分子主动联系商户,声称自己是军人、消防官兵,要进行训练或演练,需要大量采购物资或订餐,引诱商户落入陷阱。在获取商户信任后,诈骗分子往往会提出让受害人帮忙订购其他物资,但这些物资往往不在受害人的经营范围内。诈骗分子再提供所谓的“供货商”联系方式,要求受害人代为购买。这些“供货商”通常由诈骗分子的同伙扮演。当商户在与“供货商”联系时,“供货商”便以收取“定金”“押金”“货款”等为由诈骗钱财。

冒充亲友、熟人。骗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得受害人及其熟人的信息,以培训、进修、生病等理由为幌子,或利用AI拟声技术,将自己的声音转变成受害人熟悉的声音,向受害人的父母或好友发送借钱的消息。亲友碍于关系,不好意思直接打电话确认真假,导致骗子屡屡得逞。

南宁反诈骗中心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当接到陌生来电或短信,应该多方核实对方身份,切不可轻易提供个人信息、验证码等;注意保护个人及单位信息以免被骗子掌握从而助其实施精准诈骗;不要点击对方发送的链接,更不要按照对方的要求进行操作,退款退货退票都应该通过官方渠道,凡是涉及资金的问题一定要提高警惕,做到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

X 关闭

Copyright ©  2015-2022 华声商报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1034106号-36   联系邮箱:55 16 53 8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