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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会计师签字不能太随意
康美药业巨额造假案泛起余波。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的文书,驳回正中珠江合伙人、康美药业签字会计师杨某的复议申请,正式确定追加杨某为被执行人。这意味着,杨某将对正中珠江未缴纳的5130万元罚款金额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杨某当年在康美药业审计报告上的签字,也被网友调侃为“史上最贵签字”。
作为我国首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康美药业案曾创下原告人数最多、赔偿金额最高、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金额最高等纪录,本次又罕见地将连带赔偿责任落实到合伙人,带给市场诸多启示。
“看门人”履职需尽责,签字要谨慎。杨某既是正中珠江事务所合伙人,也是康美药业2016年至2018年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还是正中珠江连续三年出具虚假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身为主要负责人员,却未保持应有的执业谨慎与关注,未遵守执业准则与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未依法依规认真、全面、及时地完成工作任务,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实在不冤枉。这也给了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一个教训:“看门”不能马虎,签字不可随便,否则,很可能就要付出“一字千金”的代价。
“零容忍”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追到底的行动。2021年2月,证监会对正中珠江及杨某等人作出行政处罚,因正中珠江无财产可供执行,还余5130万元罚款未缴纳。对此,证监会申请追加杨某为被执行人,北京金融法院作出裁定予以支持。此举既维护了行政处罚的严肃性,表达出监管部门有责必追、一追到底的决心,也为当判决结果超出中介机构承担能力,如何确保判决执行到位,探索出一条解决方案。对于采用合伙制的中介机构及其合伙人而言,更是敲响了警钟:敷衍履职甚至“为虎作伥”,在东窗事发后“注销了事”的老路行不通了,“跑得了机构,跑不了人”,合伙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将趋向常态化。
时隔两年,康美药业案余波泛起,再次说明,A股“重责时代”已然到来。过去一段时间,A股市场造假、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层出不穷,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处罚过轻。旧证券法下,对于信披违规、财务造假等行为,最高罚款不到百万元,相对动辄上亿元的非法牟利来说,几乎“九牛一毛”,这客观上也使得某些中介机构心怀侥幸、冒险一搏,变着法子把不安分的手伸出来。近年来,监管部门不断完善法规制度,加大对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本次案件中,合伙人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承担巨额无限连带责任,正是表现之一。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需要意识到,悬在头顶上的“利剑”正越来越锋利,出鞘也越来越坚决。
严惩重罚只是一种手段,通过惩戒,让行不轨之事者多感畏惧,让谋不法之财者不敢伸手,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市场生态,才是最终目的。全面注册制下,中介机构由“幕后”走到了“台前”,肩上的责任更加沉重。常怀敬畏之心、审慎勤勉尽责,紧盯财务报表上的每一个数据,珍视笔下的每一个签字,避免“看门”流于形式,是当下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亟需修炼的功课。(李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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